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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74%意见被采纳!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约为14%

发表时间:2018/09/27 00:00:00  浏览次数: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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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于“聚法” 保信刑辩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程度的重要标尺,是社会进步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体现,更是彰显国家法治文明的重要指标。刑辩律师业务空间很大!律师意见74%的采纳率,对比14%的辩护率,说明委托人第一时间寻求律师的帮助,就少走弯路!

      根据聚法案例的统计,目前我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约为14%,上海、安徽、北京辩护率最高,新疆、海南、青海辩护率最低。
      本数据报告的案例基数来源于全国裁判文书收录量最大的数据库聚法案例(www.jufaanli.com),截至发稿日止,收录案例总量达3199万,本报告使用聚法案例“可视化搜索”功能制作。
      报告选取了全国范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8日的刑事案件一审裁判文书2,172,100份及二审裁判文书1,551,209份,共计 3,723,309份。通过从刑事案件审理层级、审理程序、律师代理情况、律师辩护意见采信情况及案件裁判结果等维度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本报告。
    1、一审、二审、再审情况
      经统计,在本次搜集的3,723,309份裁判文书中,一审案件占比92.61%,二审案件占比7.26%,再审案件占比0.13%。
    由此可得知以下两点:
(1)刑事案件上诉率较低,大多案件在一审后便终结;
(2)由于刑诉法中规定的再审条件较为严格,再审案件占比极低。
    
    2、法院管辖情况(审理层级)
    在聚法案例数据库搜集到的3,723,309份裁判文书中,57.8%的案件集中于基层法院,40.47%的案件集中于中级法院,1.72%的案件集中于高级法院,仅有0.01%的案件归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见,基层法院承担着大部分的案件审理工作,最高院由于只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因此承担的案件在数量上占比很低。

3、省份排名(案件数量)
    在聚法案例数据库搜集到的3,723,309份裁判文书中,浙江省、广东省与山东省案件数量分别居于前三位,浙江省与广东省均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各类案件也会增多,而山东省的经济发展相较之下并不突出,刑事案件数量为何会进入前三,其原因必然是多方面的,而裁判文书上网较为及时、全面是重要原因之一。

4、案由排名
    在聚法案例数据库搜集到的3,723,309份裁判文书中,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为位居前三的罪名。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犯罪方式简单,属常见犯罪;危险驾驶罪则是 《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施行)加入的新罪名。

二、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情况

1、全国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情况
    在聚法案例数据库搜集到的3,723,309份裁判文书中,有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数量为530676件,由此可推知,我国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约为14%。

2、律师代理案件省份排名
    律师代理案件排名前三的省份为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这与前述的刑事案件数量的省份排名相吻合,根据此现象,我们可以暂且进行如下推论:刑事案件多发的省份,律师辩护率也相对较高,即刑事案件数量与律师辩护率呈正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刑事案件省份排名前十中的湖南、安徽、云南三省在此排名中并未出现。

3、律师代理案件罪名情况
    律师代理案件排名前三的罪名为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交通肇事罪,这与全国多发犯罪的排名大致吻合。不过危险驾驶罪并不在此列,对此现象,我们分析主要原因是: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仅为拘役六个月,因此,大部分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选择了自行辩护。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排名

省份/直辖市 刑事案件总数 有辩护律师案件总数 辩护率
百分比
上海市 107234 24597 22.94%
安徽省 141996 30443 21.44%
北京市 59747 12584 21.06%
江西省 53918 10349 19.19%
河南省 198220 36261 18.29%
湖北省 135373 22372 16.53%
辽宁省 103918 16903 16.27%
山东省 253461 40537 15.99%
广东省 295200 46616 15.79%
河北省 134479 20648 15.35%
山西省 69417 10299 14.84%
四川省 156126 22960 14.71%
江苏省 238559 33366 13.99%
浙江省 302041 39825 13.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25732 3289 12.78%
广西壮族自治区 114502 14615 12.76%
内蒙古自治区 66764 8289 12.42%
陕西省 89749 10986 12.24%
甘肃省 66205 8083 12.21%
天津市 48958 5670 11.58%
黑龙江省 94707 10947 11.56%
福建省 166877 19274 11.55%
吉林省 101663 11246 11.06%
湖南省 180350 19026 10.55%
重庆市 95923 9710 10.12%
贵州省 98348 9493 9.65%
云南省 168543 15775 9.36%
青海省 23879 2209 9.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1432 4446 8.64%
海南省 23273 1954 8.40%
西藏自治区 4403 303 6.88%

聚法案例可视化功能统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最高的省份为上海市约为22.9%,其律师辩护率远远超出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这与其发达的经济以及优良的司法环境不无关系;排名第二和第三的省份为安徽省和北京市,律师辩护率分别约为21.4%和21%;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最低的省份为新疆、海南省及西藏自治区,律师辩护率仅为8.64%、8.4%和6.8%。 

5、常见罪名的律师辩护率排名   


罪名 案件总量 有律师辩护案件量 辩护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8078 4491 55.60%
受贿罪 26618 13251 49.78%
挪用公款罪 8392 3474 41.40%
贪污罪 19449 7678 39.48%
非法经营罪 17916 6372 35.57%
挪用资金罪 6848 2314 33.79%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224 2022 32.49%
职务侵占罪 21176 6814 32.18%
过失致人死亡罪 7830 2433 31.07%
妨害公务罪 27938 7887 28.23%
非法拘禁罪 29055 7944 27.34%
诈骗罪 112839 28426 25.19%
生产、销售假药罪 10343 2557 24.72%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7629 1870 24.51%
交通肇事罪 198273 48491 24.46%
寻衅滋事罪 83708 19919 23.80%
敲诈勒索罪 21668 5127 23.66%
开设赌场罪 44987 10425 23.17%
合同诈骗罪 27282 6317 23.15%
放火罪 7866 1767 22.46%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9374 2095 22.35%
故意毁坏财物罪 20266 4456 21.99%
聚众斗殴罪 26397 5537 20.98%
非法持有毒品罪 37538 7401 19.72%
赌博罪 15099 2965 19.64%
故意伤害罪 405614 78362 19.32%
信用卡诈骗罪 31441 5759 18.3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3533 4083 17.35%
滥伐林木罪 16359 2246 13.73%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21553 2610 12.11%
容留他人吸毒罪 79256 8564 10.8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06335 32707 10.68%
抢夺罪 23377 2185 9.35%
故意杀人罪 94956 8572 9.03%
盗窃罪 667616 56516 8.47%
抢劫罪 246412 16299 6.61%
危险驾驶罪 361021 16360 4.53%
强奸罪 66043 2594 3.93%
由图表可知,律师辩护率排在首位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率为55.6%。该罪由于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实践中经常将筹集资金的民事行为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此律师的有效辩护对最终的定罪量刑有着很大影响;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的罪名为受贿罪与挪用公款罪,律师辩护率分别为49.78%和41.4%。律师辩护率居于末位的罪名为强奸罪,仅为3.93%。

三、律师辩护意见采信情况及影响

采信情况(不予采纳、部分采纳或完全采纳)

经统计,法院不予采纳律师辩护意见的案件为 100,344件,占比25.71%,法院部分采纳或完全采纳辩护意见的案件为289,956件,占比74.29%。

     可以看出,在我国,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人民法院倾向于采纳律师的正确辩护意见,同时,律师的有效辩护有利于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建立,这对于准确打击犯罪、正确实施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结论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刑事辩护情况对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以及诉讼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影响。

      经此次聚法案例统计发现,我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仅为14%,这比我们的预想的数字以及过去广为流传的数字都要低很多。由此可见,提高我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改变刑事辩护现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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